人事处紧急通知

佚名
2007-0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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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紧急通知

各二级学院(部门):

根据杭州市有关财务报销的规定,为做好我校各类人才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,现对以下各类经费使用予以重新登记:

1浙江省“新世纪151人才工程”培养费;

2、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费;

3、浙江省高校学科带头人重点资助计划培养费;

4、杭州市新世纪“131”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费;

5、校学术带头人和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费;

6、各类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;

7、博士、硕士的科研启动费。

凡持有以上各类经费本的教职工,请查看核实自己的经费使用情况,若截止在20061215日尚有余额(原同意延期的也要重新核定),请于2007128日前把经费本交到人事处师资科,以便重新签发核实。

各二级学院(部门)要及时通知到所在院部的教职工,逾期不再办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请我实验室老师尽快把经费本交到何老师处!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七年一月二十二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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